发布日期:2022-10-29 浏览次数:次
标准在诸多方面,对食品安全管理体提出了要求,包括:食品安全方针、资源、沟通、危害分析和控制、追溯、监控和改进等方面的要求,现从以下几方面论述ISO22000认证标准对食品安全管理和实施的要求。
1、按ISO22000认证标准要求,建立食品溯源、召回、应急制度
食品溯源制度是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最初是由欧盟为应对“疯牛病"问题于1997年开始逐步建立起来的。它利用现代化信息管理技术给每件商品标上号码、保存相关的管理记录,从而进行追踪溯源。一旦在市场上发现危害消费者健康的食品,就可根据标记将其从该市场中撤出。
ISO22000认证标准要求对不安全产品采取的撤回方式。组织建立从原料供方到直接分销商的可追溯性系统,确保交付后的不安全终产品,利用可追溯性系统,能够及时、完全地撤回,尽可能降低和消除不安全产品对消费者的伤害。7.9.2条款规定,组织应建立可追溯性系统,确保识别产品批次及其与原料批次、加工和分销记录的关系。追潮性系统应能够识别从直接供方的进料和最终产品分销到直接分销方的情况。7.9.5条款规定,为确保已被确定为不安全的受影响批次的最终产品在交付后能够及时、完全地召回,组织应建立、保持形成文件的程序,以通知相关方(如权威机构、消费者)。应将产品召回的原因、范围和结果报告最高管理者,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组织应通过使用验证试验、模拟召回或实际召回等方法,验证召回方案的有效性。追溯性系统的详略程度应当考虑可能发生的召回和法律法规的要求。标准要求最高管理者应指定有权启动撤回和有权实施撤回的人员,虽然该条款是食品安全控制的一种补救措施,但却充分体现了现代食品安全的管理理念。
标准5.7条款对组织提出了“应急准备和响应”中的要求,组织应识别潜在事故、紧急情况和事件,如火灾、洪水、恐怖活动、人为破坏(如投毒)、能源故障(如停电)、环境污染、新的危害的出现或由于商业风险的识别,组织应策划应急准备和响应措施,包括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应对程序等。必要时,尤其是实际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之后,应评审和修改应急准备和响应文件。
2、实施ISO22000认证标准要求,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沟通管理体系
ISO22000认证标准在“引言”中指出,交互式沟通是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关键要素。在食品链中沟通是必需的,以确保在食品链各环节中的所有相关食品危害都得到识别和充分控制。这表明组织沟通的需要,包括在食品链中与其上游和下游组织的沟通。标准要求组织应确保将内外部信息沟通作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更新和管理评审的输人。标准在4.1,“总要求”中提出“在食品链范围内沟通与其安全有关的适宜信息;在组织内沟通有关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发展、实施和更新的信息,以确保在必要程度上满足本标准的要求。”该标准的5.6条款明确了内部和外部沟通的要求。包括在食品链中组织的上游--供方和下游--顾客(或消费者)以及食品监督管理机构或其组织的外部沟通,以获得充分的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如顾客要求、食品监督管理机构要求、法律法规要求、以及一些新的危害产生的信息,须通过外部沟通获得。建立政府、生产企业、消费者及媒体等多方有效的沟通渠道,企业及时收集、分析、处理和传达信息,消费者及时反映信息,政府加强监管,各个环节各司其职,及时进行立体交互式沟通能控制事故蔓延,如有媒体报道,早在今年3月,就有消费者向有关部门反映三鹿牌婴幼儿奶粉的质量问题,但此时三鹿集团及有关部门没有及时接收信息,调查处理,直到9月份才开始作为一个问题来处理。如果及时沟通、预警,一旦发现食品隐患,就要立即采取措施,三鹿奶粉问题就不会蔓延到那么严重的程度,造成那么大的损失。
3、遵守食品法律法规的要求貫穿于以整个ISO22000认证标准
ISO22000标准引言中指出“本标准不以守法为最低要求的方式应用,但是它要求组织将适用的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和法规的要求纳入到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把满足法律法规作为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标准中多个条款要求与食品法律法规结合,如在“范围”内指出,导入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目的可包括需要展示其控制食品安全危害的能力,以持续提供安全的最终产品,满足签约客户和适用的、规定的食品安全要求;证实与食品安全使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一致性;最高管理者制定食品安全方针要体现法律法规要求;外部沟通要收集法律法规方面的信息;内部沟通要包括法律法规是否变化内容;前提方案选择要体现强制性法规特点;产品特性要描述法律法规要求;终产品食品安全的可接受水平要与法律法规保持一致或高于法规要求水平;可追溯性系统记录;监视、测量设备和方法控制要考虑法律法规要求等,充分体现了遵守法律法规是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前提之一。
4、ISO22000认证标准要求,制定通过危害分析确定危害控制措施
“前提方案”是整个食品链中为保持卫生环境所必需的基本条件和活动,“前提方案(PRP)”要按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它等同于食品企业良好操作规范(GMP),与组织在食品链中的位置、类型及产品生产特点相关。没有良好的前提方案,控制食品危害只是一句空话。操作性前提方案(OPRP)和HACCP计划都是由危害分析确定的危害控制措施。操作性前提方案是为减少食品安全危害在产品或产品加工环境中引人、污染或扩散的可能性,通过危害分析确定的基本前提方案。HACCP也是通过危害分析确定的,只不过它是运用关键控制点(CCP)通过关键限值(CL)控制危害的控制措施。两者都是为防止、消除食品安全危害或将食品安全危害降低到可接受水平的行动或活动,必须制定和实施。
5、实施标准要求,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过程和要求进行“确认”和“验证”
“确认”是获取证据以证实由HACCP计划和操作性前提方案安排的控制措施有效。标准在多处明示和隐含了“确认”要求或理念,如体系文件的适宜性要经过评审;前提方案(PRP)要求由食品安全小组评审和批准;操作性前提方案(OPRP)和HACCP计划要经过选择和评估(7.4.4);明确控制措施以及控制措施组合要进行确认(8.2);监测设备和方法必须是适宜的(8.3)等,以上内容均体现了“确认”要求。“验证”是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规定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目的是证实体系和控制措施有效性。标准要求前提方案、操作性前提方案、HACCP计划及控制措施组合、潜在不安全产品处置、应急准备和响应、撇回等都要进行验证,并在验证策划(7.8)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验证(8.4)中规定了验证的方式、方法。
另外对“撤回”有效性,要求用模拟撤回和实际撤回方法进行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