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_成都集群智慧云企服
全国客户服务热线:4006-054-001 疑难解答:159-9855-7370(7X24受理投诉、建议、合作、售前咨询),173-0411-9111(售前),155-4267-2990(售前),座机/传真:0411-83767788(售后),微信咨询:543646
企业服务导航
当前位置:主页 > 帮助中心 > 新政解读 >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发布日期:2022-10-29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六 号

本文来自织梦


本文来自织梦


dedecms.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织梦好,好织梦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内容来自dedecms

2008年10月28日 本文来自织梦


内容来自dedecms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织梦好,好织梦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