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推行的法律基础
发布日期:2022-10-29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GB/T22000-2006标准的重要特性之一是建立符合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的。标准把满足法律法规要求作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前提和基本依据之一,要求组织将所有适用食品安全的有关法规和规章的要求融入到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一方面要求在提供安全的最终产品等方面与食品安全使用的法律法规要求保持一致性,并确保食品安全方针符合与客户商定的食品安全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另一方面要求组织在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时的内外部沟通、选择和设计前提方案、产品特性的描述、危害识别、建立追溯性系统、有关监视和测量装置等方面都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因此,组织应根据其在食品链中的位置和作用,以及所生产产品的性质,识别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包括国家通用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ISO22000和HACCP的有关标准、出口国和地区的法律法规等,并对收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分类造册,每隔一定时期进行查新,通过对法律法规的更新和评价,及时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调整,确保本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满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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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我国与食品有关的法律法规不断修订完善,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制度的推行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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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新修订并发布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国家标准,规定了食品生产过程中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将在2014年6月1日开始实施,是今后食品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必须遵守的卫生规范。
2009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开始施行,此部法律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食品安全监管的全过程,对涉及食品安全的相关问题作了全面规定,为食品生产经营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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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开始实施,填补了我国初级农产品质量监管的法律空白,也给初级农产品生产经营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了法律依据。 dedecms.com
除此以外,如《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等一系列新制定或修订的有关食品的国家标准多达五百多个。这些规范和标准共同为组织进行食品安全管理,推行提供了法规和标准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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