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标撤三复审需要哪些材料?_成都集群智慧云企服
全国客户服务热线:4006-054-001 疑难解答:159-9855-7370(7X24受理投诉、建议、合作、售前咨询),173-0411-9111(售前),155-4267-2990(售前),座机/传真:0411-83767788(售后),微信咨询:543646
企业服务导航
当前位置:主页 > 帮助中心 > 常见问题 >

北京商标撤三复审需要哪些材料?

发布日期:2022-10-30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商标撤三复审需要哪些材料?

摘要:商标在进行一些复审过程中,是需要根据国家商标局作出的决定来进行复审,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在进行一些复审过程中,是需要根据国家商标局作出的决定来进行复审,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提供有关材料,那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希望下面的内容可以帮助到大家。



商标撤三复审需要哪些材料?

1、《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还需提供盖有申请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之外地区申请者需在中国申请商标复审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2、各类复审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商标复审的,由代理机构制作。 copyright dedecms

3、理由和证据材料复审的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注册驳回复审或异议复审将做出准予注册或不予以注册的终局裁定,并书面形式通知有关当事人。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其他复审将做出维持或撤销该商标的终局裁定,并书面形式通知有关当事人。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五十四条对国家商标局撤销或是不予以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的时候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收到申请的时候起9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3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的时候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什么是撤销注册商标的复审?

意思是说该商标被别人以不符商标法规定提起了商标撤销申请,国家商标局依法作出决定,当事人不服提出了复审。其实就是你所说的“商标撤销注册复审”。“待审中”指的是还在“等待审查”的意思,其实就是“商标撤销注册复审等待审查中”。 dedecms.com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五十四条对国家商标局撤销或是不予以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的时候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撤三复审需要哪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