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8年残疾人创业扶持新政策_
发布日期:2022-03-24 浏览次数:次
又是岁末年初,中国残联在本月的24号发布了一份《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意见》,意见明确了20多项促进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脱贫等相关扶持政策。
这些政策包括为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提供合理便利和优先照顾、落实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提供金融扶持和资金补贴、支持重点对象和“互联网+”创业、提供支持保障和就业服务等多个方面。
1、注册优惠
根据《意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包括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其中规定,残疾人创办经济实体和社会组织时,相关部门应提供合理便利,优先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政府和街道设立相关便民服务网点时,应预留不低于10%给残疾人。
2、税收优惠
《意见》明确,残疾人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按照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按照有关规定减征个人所得税。
3、收费减免
对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按照有关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性收费。残疾人创办具有公益性、福利性且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经营场所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照民用标准收取。
4、资金补贴
此外,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经营场所租赁、启动资金、设施设备购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由各地给予补贴和小额贷款贴息。特殊教育院校教育类、残疾人高校等毕业生按规定享受求职创业补贴。重点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致富带头人和非遗继承人。残疾人利用网络就业创业的,给予设施设备和网络资费补助。
此外改《意见》还要求,2018年底前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至少建有一个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