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03 浏览次数:次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诚信守诺理念,积极助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依据《广西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优化市场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4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113号)有关要求,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自成立起至申报之日满3年;
2.完成2021年度年报;
3.企业和品牌具有较好的社会影响力;
4.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5.合同制度健全,合同行为规范,履约状况良好;
6.经营效益达到较高水平;
7.社会信誉好;
8.自愿通过广西守合同重信用系统向社会公示以上信息。
(二)有以下行为的不得申报
1.使用自定合同格式文本时,存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
2.在申报年度内有严重违法行政处罚记录;
3.在申报年度内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申报程序
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推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公示的方式。
(一)企业自愿申报,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scjdglj.gxzf.gov.cn)——守合同重信用系统——守重申报,填报申报数据。企业应当如实填报申报数据,并对申报数据真实性负责。
(二)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初审、推荐等工作,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企业纸质材料由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统一报送。
(三)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公示符合条件的企业,公示相关企业2021年的合同履约信用记录,公示期为一年。
三、申报企业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提交的材料
1.2021年度《广西“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申报表》;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企业基本情况说明;
4.其它证明材料。
(二)材料要求
1.提交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2.纸质材料按“(一)提交的材料”所列顺序装订;
3.不接受手写的《广西“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申报表》。
四、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系统2022年5月10日起开放,2022年7月31日24:00关闭。
各地企业网上填报、报送纸质材料时间相关事宜,请咨询当地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登记企业,报送企业注册地市场监管局代收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企业必须如实填报有关情况,确保所填报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骗取“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撤销其公示,并在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公示活动。
(二)申报工作及网上填报信息相关事宜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scjdglj.gxzf.gov.cn)——守合同重信用系统上发布,不再另发信函通知。
(三)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在2022年12月31日前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进行公示。公示证明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免费配发。
(四)公示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活动名义吃拿卡要、谋取私利。
(五)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咨询电话:
南宁市 0771-5518657 柳州市 0772-2636912
5518708
桂林市 0773-2800541 梧州市 0774-2826977
北海市 0779-3966765 玉林市 0775-2697895
贵港市 0775-4539387 防城港市 0770-2880837
钦州市 0777-2859557 来宾市 0772-6699943
贺州市 0774-5137785 百色市 0776-2998166
河池市 0778-2116118 崇左市 0771-7966636
(六)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及系统服务咨询电话: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0771-5713379
钦州保税港区工商局 0777-3695315
自治区工商局机场分局 0771-4951637
系统服务杨工 18587717174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