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北京代办专利代理之专利申请权应属于谁?

发布日期:2022-10-30 浏览次数:


代办专利代理之专利申请权应属于谁?

摘要:代办专利代理之专利申请权应属于谁?专利申请权便是申请专利的权利,在我国专利申请的主体可以是个人、单位或组织...

代办专利代理之专利申请权应属于谁?专利申请权便是申请专利的权利,在我国专利申请的主体可以是个人、单位或组织,也就是说上述3种主体可以依法享有专利申请权。那么应该属于谁?



代办专利代理之专利申请权应属于谁?

1.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归属于该单位。

所谓的职务发明是指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是主要是运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在这里“物质技术条件”主要是指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及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此外,倘若员工早已退休或是工作调动了,则在工作变动后1年内作出的,只需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是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还归原单位。当然了,也是有例外的状况,便是发明创造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但是单位与发明者订有合同,专利申请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其约定来决定。

2.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归属于该发明者或设计人。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假如你是集群智慧云企服专利的研究员,但是你博闻强识、学识渊博、兴趣广泛,动手能力又强,有一天你脑洞大开,设计了一款具备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鞋子,那你可以用于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当然是你,因为你的发明创造集群智慧云企服专利八竿子打不着,完全是你自己的劳动所得,智慧结晶。

如果你担心单位不让你申请专利,完全不要怕,《专利法》第7条明文规定:对发明者或是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可压制。因此,只要你精力充足,能想能干,工作之余也能够搞发明大胆创造,申请专利

3. 共同享有的专利申请权。

倘若发明创造是两个人上述或是多个公司合作所得,专利申请权属于完成或是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的,除非是有另外的协议。专利申请权的主体没有限定一个人或者一个公司,如果是携手共创的成果,是能够一同享有专利申请权的。


代办专利代理之专利申请权应属于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