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解读

北京企业三体系认证认证机构需要穷尽所有手段核实

发布日期:2022-10-29 浏览次数:


企业三体系认证认证机构需要穷尽所有手段核实

    由于我国的强制性CCC认证和等都存在年审的情况,企业经常有年审未通过的情况,证书也存在暂停、撤销的情况,如何确保官网上的信息真实及时准确?

    据了解,确实出现过企业实际情况与官网公布情况有差异的情况,且公众账号告知的信息有限未必能满足要求,因此通过官网查询的可信度也有限。那么,最好最妥当的核实方法就是致函认监委询问,此方法耗费的时间成本与政府资源是否与社会需求成正比还值得考虑。

    在认证机构需要核实的大量材料中,有些也许很容易核实,上网一查就行,有些也许很难,根本没有第三方核实渠道,只能根据企业提供的原件核实,因此,如何统一核实的标准就成了一个问题,核实的界定若无法明晰,法律的适用基础就会被动摇。

    事实上,认证机构对企业的认证应该界定为一种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的精神,在企业之间签订合同的时候,一些基本的认定,如企业资质等,只要看起来的真实的,那么签订方就会出于善意的认定它就是真实无误的,法律也支持这种认定。

    这种思维很好理解,企业没有理由也没有必要认定它的交易方会出于恶意与其进行交易,社会契约要求交易双方都应当真诚,假如企业交易间都以最大的恶意揣度对方,最终只会极大的增加整个社会的交易成本。

    在认证机构的三体系认证过程中,资料的受理与审核只是整个认证过程中最初始的一步,还没涉及到整个认证的核心环节,其重要性似乎也没达到需要穷尽所有手段核实的地步。


企业三体系认证认证机构需要穷尽所有手段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