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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家认监委成立五周年专稿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

发布日期:2022-10-29 浏览次数:


国家认监委成立五周年专稿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认证认可作为国际通行的规范经济、促进发展的重要手段,越来越受到方方面面的重视。充分利用这一手段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竞争力,从源头上确保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市场行为、指导消费、保护环境、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促进对外贸易,已经成为一种不可小视的国际化趋势。
      我国认证认可制度是我国与国际接轨最早、最为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之一,在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出了突出的作用。2001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的认证认可工作。
      五年来,国家认监委认真履行国务院赋予的行政管理职能,不断增强认证监管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在国家质检总局的领导下,在国务院各部委的支持下和地方认证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认证认可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
      ——统一了我国的认证认可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建立了统一的国家认可制度,建立了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工作体系,通过国务院20多个部委参加的认证认可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统一管理、共同实施的工作格局。
      ——我国第一部认证认可法规——《认证认可条例》正式颁布和有效实施,使我国认证认可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围绕《条例》,进一步健全了认证认可法规体系。
      ——建立了法律规范、政府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认证市场监管体系框架,下大力气整顿和规范了认证市场,认证市场秩序得到了根本性的好转。
      ——成功组织实施了内外一致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CCC认证),有效保护了广大消费者人身安全、动植物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国家安全。
      ——积极参与了国际认证认可的重要活动,我国代表在认证认可有关的国际组织中担任了重要职务,在国际认证认可标准规则的制修订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的认证认可结果已经为国际组织、区域合作组织普遍接受,认证认可监管模式得到大多数认证认可国际组织的认同,并 为一些发展中国家吸收采纳。
      过去五年,党和国家对认证认可工作高度重视,认证认可被写入国务院颁布的多部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成为国家重要的技术性政策措施。认证认可运用于国民经济39个行业,涉及产品认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多个领域。我国认证机构颁发的证书总数和获证的各类组织总数连续三年位居世界第一。广大企业、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积极申请认证,消费者购买商品注意选择认证厂家和认证商品,认证认可已经成为标志着质量和管理水平档次的“社会时尚”。我国的认证认可工作为国际认证认可界所瞩目,美国质量协会评价:“中国改革认证认可工作的效率,在国际上罕见”。
      当前,我国正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认证认可在树立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和落实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担负着更加神圣的使命和责任。认证认可必须发挥质量管理和质量保障的重要功能,促进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产品的更新换代,促进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促进科学发展;认证认可必须发挥技术性政策措施的作用,通过推动农产品认证,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推进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促进农产品和食品出口,增加农民收入,为解决“三农”问题打下坚实的基础;认证认可必须发挥在节能环保方面的作用,通过大力推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节能节水认证、环保认证产品,促进合理利用自然资源、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有效保护环境,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认证认可必须发挥生命健康安全和权益保障等方面的突出作用,通过实施CCC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认证、进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等,切实维护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平正义,实现以人为本,和谐发展;认证认可必须加快工作成果的转化,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民主法制建设。认证认可必须适应当前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正在向纵深发展的趋势,有效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促进国内更多的企业和产品“走出去”,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中求发展,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因此,认证认可工作任重更道远。必须着眼于观念更新和手段创新,我国认证认可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效能、发挥更大作用为着力点,在开拓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突出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这条主线,抓住认证认可有效性的关键,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一要充分发挥质量管理、质量保证作用,在从源头上保证产品质量方面做出新贡献。要通过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各类产品认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提高企业的管理服务水平。特别是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在涉及生命、健康、安全方面的质量保证作用,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加强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卫生注册及监管工作,切实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维护有关各方和消费者权益。积极推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医疗器械管理体系认证和口腔保健品认证。
      二要充分发挥在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做出新贡献。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大力发展有机食品(农产品)生产基地、良好农业规范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建设,推进优质特色农产品的生产、流通以及扩大出口。提高食品和农产品认证的社会认知程度,会同有关部门开拓认证食品和农产品市场,建立对获认证农产品的补贴机制。积极扶持和开发东北和西部地区的特色食品和农产品认证,创新认证模式,引导当地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的优化升级。
      三要充分发挥对发展循环经济的促进作用,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做出新贡献。加强节能、节水、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的认证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制定,全面推行国家节水、节能、可再生能源产品认证制度(目前节能环保汽车认证工作已经启动),积极推动政府采购、财税减免等方面采信相关认证结果。积极推动有关环保、生态认证的国际标准的研究和利用,继续大力推进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认证工作。
      四要充分发挥在行政管理方式改革中的作用,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做出新贡献。认证认可工作为政府职能转变提供了新的可行措施。要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充分运用认证认可手段加强管理,一方面,通过在政府部门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高工作质量和行政效率、树立阳光政府形象;一方面,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积极采用认证认可成果,降低管理成本,减少行政风险。
      五要充分发挥在对外贸易中的促进作用,在推动对外贸易发展方面做出新贡献。要认真研究国际贸易新形势对认证认可工作的新要求,积极参与国际/区域认证认可组织的活动,保持与国际同步和互动发展。配合国家外经贸政策和外经贸发展的需要,加强与重点贸易国家的认证认可合作,破解、跨越对我国产品的技术壁垒,维护我国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国际互认,包括自贸区互认合作、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内的互认合作。指导境内认证认可机构参与以国际互认为核心的国际合作和协作,鼓励更多的中国认证机构参与国际竞争。
      六要充分发挥对诚信体系建设的推动作用,在倡导科学公正效能中做出新贡献。要建立结构合理、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程序严密、执法有力、公正高效的认证认可行政执法体制,形成长效的认证认可市场监管机制,形成政府、认可机构、行业协会、获证组织各方共同推进认证认可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良好局面。通过加强对认证市场和认证从业人员的管理、加强对获证企业的引导,不断提高认证认可工作的社会认知程度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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