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0-29 浏览次数:次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必须在受审核现场实施一阶段审核的几种情况
1.组织初次贯标、初次申请iso22000认证,与认证机构签订的是初审合同,按规定审核组必须分一阶段和二阶段,一共去两次,两次都须到组织现场进行审核。而且如果一阶段审核之后,组织没有及时完成整改活动,造成一、二阶段间隔时间过长,超过6个月,则宜重新实施第一阶段审核。
2.组织已是某认证机构的获证企业,但证书有效期即将到期失效,组织与认证机构联系签订再认证合同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合同未及时签订或送达,导致原认证证书超出有效期,此时合同转变成初审合同,按规定这种情况下须再次进行一阶段现场审核。
3.组织原认证证书在证书保持期间由于各种原因被撤销或注销后,企业想重新申请认证,与认证机构再次签订初审合同,此时须在受审核现场实施一阶段审核。
4.组织原认证证书即将到期,与认证机构又签订了再认证合同,再认证审核一般不进行第一阶段审核,但是当组织管理体系、组织机构或运作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例如企业生产地址变更或认证范围中涉及的产品类别完全变更或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有重大变更等)时,并经评价需要时,再认证需实施第一阶段审核。
由于这个行业是在GB/T 27021-2007《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的要求》出台后开始要求实施两个阶段的现场审核,这样客观上造成认证成本增加,所以有的企业不太愿意接受一阶段审核。但从法规层面上讲,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必须进行一阶段审核,而且必须在受审核方的现场实施。组织宜了解相关法规要求,积极配合认证机构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