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ICP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办理专用链接(大连,沈阳,鞍山,营口等省内城市)
一、审批流程
主管部门:工业与信息化部
审批部门:工业与信息化部\地方通信管理局
审批层级:部级\省级\直辖市级
二、办理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材料
1.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及技术方案专用表格
2.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3.公司及人员情况表
4.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5.股东追溯及其相关证明材料
6.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
7.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法律依据
《电信条例》2016.02.06
《电信业务分类目录》 2015.12.28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09.01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2011.01.08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 2016.02.06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放开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外资股比限制的通告》2015.06.19
《关于做好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和失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8.03.16